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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6日,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,按照《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经县级初审、市级复审、专家评审,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处终审,进贤县青岚湖西昌福龙种养专业合作社申请的甘薯等83个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程序和条件,准予认定,特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。
具体名单如下:
(江西日报记者李耀文实习生李宇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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